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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5-09-08浏览次数:381

教字[2012]04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督导工作,健全和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根据学校本科教学的需要,特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一、本科教学督导组的组成和聘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体系由校教学督导组和院(系)教学督导组构成。校教学督导组由学校聘任,院(系)教学督导组由学院聘任。

教学督导员每届任期4年,可连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教学督导员在聘任期间因故连续二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履行职责者,终止其聘任。

 

二、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校教学督导组是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专家咨询性机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配合教务处对全校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院(系)教学督导组配合学院教学领导,对本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三、本科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内容

1.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学期和学年督导工作计划,确定每学期重点研讨的课题和有关活动,并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2.按计划确定每学期重点听课范围并实施听课,同时组织院(系)教学督导员听课。校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原则上不少于16 次(夏季学期可适当调整听课方式和次数),与院(系)督导分工合作,以3年为周期对所有本科教学任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全面了解学校课堂教学情况。

3.可采用访谈、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教学各环节进行考察、调研和分析评价。

4.每月召开一次校教学督导组全体会议,对督查情况进行交流、分析,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校有关领导,保持与教务处及各院(系)教学信息、教学质量情况的沟通与交流。

5.校教学督导组负责联系并指导院(系)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定期联系院(系)教学督导进行工作交流。

6.每学期末提交一份督导员工作小结,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一份学院督导工作情况汇报。

7.每学年末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务处提交该学年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意见与改进建议。

 

四、其他

1.校本科教学督导组召集人可列席校教学委员会会议和其他本科教学方面的重要会议。

2.校、院(系)教学督导员可列席有关院系本科教学方面的重要会议。

3.学校应为校教学督导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相应的工作津贴。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务处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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